1、用于燃油锅炉燃烧排放的污染物,其氮氧化物排放指标<100mg /m3,其它排放指标必须低于国家或上海市地方现行的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标准中所规定的限值(国家和地方标准中指标要求不一致时,以要求高的指标为准)。
2、理化特性:
(1)PH值为中性;
(2)相对密度(20℃时)≤0.9;
(3)燃烧热值>38000 KJ/L;
(4)闭口闪点≥55℃;
(5)引燃温度≥90℃;
(6)不溶解于水。
3、稳定性:在常温常压下稳定。
4、化学活泼性
(1)与空气接触,不能发生聚合反应。
(2) 分解产物为CO、 CO2,若有其他涉及使用安全的分解产物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。
(3)与空气接触,所产生氧化反应如果涉及使用安全,投标方要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。
5、对人身造成呼吸系统、眼睛、皮肤等伤害的,以及带有毒性的,投标单位要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其控制、防护、处置的方法。
6、提供生物燃料油燃烧喷油用的喷油泵更换的技术方案(若投标方认为不需要更换,可不提供更换的技术方案,但招标方评标时视为投标方认定不需要更换)。
报价范围
1、标的物供应的投标报价内应包括运输费、17%增值税等一切费用。报价若为浮动价需要做出特别说明。
2、报价单位为“元/吨”。
3、若无特殊说明,报价有效期为一年。
六、投标方资料提供
1、营业执照。
2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。
3、行业特性需要提供的其它证书。
4、标的物的MSDS。
5、单位愿意并认为需要提供的证书和资料。